鹽池:高懸巡察“利劍”持續形成強大震懾
鹽池縣紀委監委堅持問題、目標導向,統籌開展常規巡察、機動式巡察,探索交叉巡察模式,加大督查回訪和“回頭看”力度,持續推動巡察工作向縱深發展。2019年以來,組織完成常規巡察2輪、機動式巡察和巡察“回頭看”1輪,覆蓋2個鄉鎮、16個部門(單位),延伸27個村(社區),發現問題232條,移交問題線索14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6人,誡勉談話、批評教育、書面檢查等方式問責71人次,收繳各類資金35萬余元,督促完善制度機制114項,巡察“利劍”震懾、遏制和治本作用持續彰顯。
完善提升巡察方式方法,強化巡察政治效果。健全《鹽池縣委巡察工作規程》,提煉 “665巡察法”(即:把握好巡察準備、了解、報告、反饋、整改、督查六個環節,做好調研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抽調培訓巡察組人員、收集被巡察單位相關信息、制作巡察公告、擬定談話主題并制定談話提綱和明確巡察工作紀律六項準備,用好聽、談、查、訪、甄五種手段),確保巡察規定動作不缺位、自選動作能補位不越位。探索交叉巡察模式,破解熟人社會監督難“頑疾”。堅持“探索實踐在前、總結提煉在后”原則,創新開展縣(市、區)間整組交叉巡察和巡察組組長異地交叉巡察,有效規避熟人社會人情干擾。開展機動式巡察、巡察“回頭看”,增強巡察針對性和實效性。堅持有形覆蓋和有效覆蓋相統一,發揮小隊伍、短平快優勢,對群團等人民團體開展機動式巡察;殺出“回馬槍”,對已巡察的惠安堡鎮、麻黃山鄉黨委開展巡察“回頭看”,釋放“不是巡察一次就萬事大吉”的強烈信號。
完善提升巡察制度機制,優化巡察紀律效果??h委巡察機構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區市縣黨委關于巡視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以推動巡察工作規范化建設為主線,以“制度建設執行年”為載體,建立完善巡察配套制度體系,確保依規依紀、安全文明開展巡察。2019年,新建《中共鹽池縣委巡察紀律作風“后評估”制度(試行)》《鹽池縣委巡察工作協作配合規程》2項制度,修訂完善《鹽池縣委巡察工作規程》《巡察報告問題底稿管理辦法》等5項制度,形成了以主體框架、實務操作、協調機制和自身建設4大類28項制度為主要內容的巡察制度體系,基本實現了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的目標。
完善提升巡察整改落實,深化巡察社會效果。緊扣巡察反饋、督查、公開三個維度,把巡察整改落實、落細、落到位。實行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參加巡察反饋會議、領導小組約談、反饋意見清單移交、“雙通報”和“紀檢+組織+巡察”聯合反饋機制,層層傳導壓力,有效防止整改責任虛化空轉、“雨過地皮濕”。2019年,領導小組成員先后對64名被巡察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紀檢組織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巡察整改外部推力和內生動力顯著增強。建立“整改—報告—督查—問責—再整改”整改閉環體系。督促被巡察單位按期提交“雙報告”的同時,領導小組會直接聽取巡察整改落實進展情況匯報,縣紀委監委、組織部和巡察辦、巡察組聯動開展督查回訪,組織被巡察單位及其下屬單位干部職工對巡察整改成效進行量化打分,對推進整改工作不力的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五管齊下”推動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全見底、無懸空。嚴格落實整改情況“雙公開”制度。督促被巡察黨組織將巡察整改落實進展情況以黨內文件形式進行內部通報,并通過微信公眾號、政務網站、公示欄等形式向社會公開,充分展示巡察前后變化,以整改實際成效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鹽池縣紀委監委 馮彩萍)